2020反保险欺诈宣传月,我们在行动
蒙网
2020-05-19 10:44:24
本网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民保险意识提升,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保险欺诈事件时有发生,给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什么是保险欺诈?保险欺诈是指投保方利用保险谋取不当利益,即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和判断而向其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保险欺诈常见类型有: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带病投保;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先出险后投保;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疾病身故谎称或冒充意外身故。
保险欺诈对社会的危害是极大的,它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次序、损害行业形象、侵蚀保险机构利益。而保险欺诈的后果也很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对进行保险欺诈活动人员以保险欺诈罪进行以下判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维持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民众对保险欺诈的意识,提高反保险欺诈行为的警觉性,有效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反保险欺诈宣传显的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