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数据报告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数据报告。报告称,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各年案件量约占当年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案件量占比排名前六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前两项罪名合计占比超过七成。
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案件量占比为:一线城市(9.87%),新一线城市(21.08%),二线城市(14.35%),三线城市(9.42%),四线城市(8.97%),五线城市(8.97%),六线城市及以下(27.35%)。其中,新一线城市包括重庆、成都、杭州、武汉、南京等地。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身份及占比分别为:乘客(69.96%),司机(22.87%),第三方(7.17%)。被告人为乘客时,案件量排名前五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5.77%),故意伤害罪(14.74%),寻衅滋事罪(14.74%),妨害公务罪(7.05%),盗窃罪(3.21%),其他(4.49%)。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88.79%的案件发生在运营过程中,54.51%的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在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部分,46.40%的案件公交车司机主动采取了“紧急停车”措施应对冲突。
统计发现,案件量靠前的各类纠纷起因及占比分别为:下车(37.74%),车费(17.92%),饮酒或吸毒(8.49%),上车(3.77%),盗窃(3.77%),其他(27.26%)。近四成案件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数占伤亡人数的19.61%。
分析还表明,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仅约一成案件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
此外,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