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内蒙古高速公路通行计费有调整

蒙网 2020-05-18 08:49:00

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当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据了解,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内蒙古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行驶24公里和26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9.6元和10.4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应交金额分别为9.6元和10.4元,使用ETC打九五折后分别为9.12元和9.88元,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此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内蒙古坚持以“确保在相同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政策调整前,高速公路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遏制超限超载和“大吨小标”。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对公路货车按照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内蒙古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自2020年2月15日实施了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二至六类货车通行一般高速公路收费时,在基础收费标准上分别享受45%、27%、22%、20%、7%的打折优惠;一至六类货车通行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和林南至团结收费站时,分别享受22%、58%、42%、40%、37%、27%的打折优惠;二至六类货车通行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大路东至和林南收费站时,分别享受46%、26%、21%、20%、6%的打折优惠;二至五类货车通行海生卜浪黄河大桥时,分别享受20%、22%、21%、24%的打折优惠,同时在此基础上,安装ETC的车辆继续享受九五折优惠。

来源: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