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将为大学毕业生提供3149套安居住房
6月28日,位于成吉思汗大街与万通路交会处的“内房投·东望”项目开工奠基,该项目是首府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集中安置区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287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包括近4万平方米商业、8.7万平方米公寓、近37万平方米的高端生活住宅区、两所公立幼儿园近7000平方米。其中大学生人才用房1649套、人才公寓1500套。一期工程将于2022年交付使用,提供人才用房650套;剩余人才用房将于2024年二期工程交付使用。人才公寓的招标施工建设工作随后也将陆续开展。
“内房投·东望”项目的建设,将助力我市建立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建设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高地。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企业负责建设,为呼和浩特试点区域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统筹提供安居住房的行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本人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或父母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两套以上(包含两套)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居住房政策。
大学生安居工程住房由大学毕业生住宅和大学毕业生公寓两部分组成。大学毕业生住宅规划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大学毕业生公寓规划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且经过装修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大学生公寓免租金周期为2年,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居住涉及的水、电、气、暖和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
申请享受安居工程住房的大学毕业生,需填写《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住房申请表》,并向辖区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试点区域就业的提供劳务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相关证照。
安居住房房源不能满足试点符合申租(申购)条件大学毕业生的,高学历者优先保障。
承购人自购买大学生住宅之日起,未满5年不在试点区域就业创业或迁出本市户籍的,所购房屋按原销售价格予以退回,或按照购买房屋时的市场价格补齐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