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十二字”治理方针 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助力企业“减负提质增效”
蒙网讯:自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部门划转至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以来,面对新的职责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攻坚工程,谋划拟定“十二字”治理方针,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破除市场壁垒,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助力辖区市场主体实现“减负”基础上的“提质增效”。
制度破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的有效措施。为使这一制度落地生根,取得本地化实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客观分析审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联合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制发工作方案,用规范化制度破题。一是审查全覆盖,破解范围不全面问题。要求相关部门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做到应审尽审,确保审查全覆盖。二是方式最优化,破解机制不完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部门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丰富审查方法,提升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破解审查质量不高问题。鼓励相关部门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以及被多个单位或个人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联席共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采取“联席会+培训会”相结合方式,督促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学业务、提认识。同时,明确联席会议三项工作机制,集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抽查结果公开机制。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对相关部门政策措施的抽查工作,检查有关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行政性垄断问题多发的行业和地区,要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要及时反馈被抽查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公开。二是举报处理回应机制。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审查工作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的投诉举报,经上级机关核查属实的,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者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综合性督查考评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有关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分别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取得实效。
源头治理——自相关工作启动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各部门加快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文件476件,其中废止71件。同时,相关部门还停止31家关联中介业务,力求形成公平竞争格局。在此基础上,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还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长效化目标,力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责权分明、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制度权威和效能显著提升,政策措施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得到有效防范和制止,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