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出台
10月28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分为网上预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等几大环节。
网上预报名期间,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点击“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每一项内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将鉴定结果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在上述栏目中填写描述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意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方可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具有“银联”标记的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按预报名系统显示的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预报名表》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户口簿复印件、《预报名表》《乐谱》留存备查;《诚信考试承诺书》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装入考生档案。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体检表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扫描,不装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