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交公司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5月27日,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召开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
动员会特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文迪、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薛正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席利民、市交警支队新城大队宣传股副股长刘志敏出席。公司总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及驾驶员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由副总经理青格勒主持。
会上宣读了《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活动主题、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间安排、活动要求共五方面内容。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安全科长代表及驾驶员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总经理栗耀庭在动员讲话中就“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用心领会安全生产月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稳定,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各项措施,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有利时机,紧扣活动主题,不遗余力地开展好本次活动。二要用力承担起安全生产重大责任,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着眼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隐患排查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大力开展以凝心聚力为目标,以安全发展为主线,以预防事故为核心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生产文化,引导职工的安全思想进一步转变提升,真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理念,从而在加强基层基础管理上取得新进步,在推进安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为了确保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活动实效,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细化实施方案,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精心打造活动亮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党委书记杜占成在总结会议时强调,公交安全不容有失,安全管控不能松懈。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升生产工作创新水平,以更加牢固的安全理念,更加严密的安全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抓好安全生产,坚定不移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坚定不移地为保障公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