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助推民营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

蒙网 2018-12-21 11:09:00

  乌兰察布市要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改革、扩开放、惠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6个方面”、自治区26条措施,拿出实实在在的招数,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全面深入调研摸排,真正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一企一策”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不折不扣兑现政策。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近年来出台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政策及时精准落实到位。对乌兰察布市过去形成的合法合规的协议和承诺要坚决兑现,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刚刚出台的政策,研究制定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具体配套措施。

  不遗余力优化发展环境。把2019年确定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大力查处和整治“吃拿卡要”“推脱绕”“慵懒怠”等不良行为和作风,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

  全力抓好要素保障。资金方面,健全担保体系,完善再担保和代偿补偿机制,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功能;积极探索政银保担合作模式,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将通过调整贷款期限、优化还款方式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用电方面,执行好自治区大工业电价政策。用地方面,土地使用税降至全区最低,全面处置闲置用地,盘活土地存量,扩大土地供给。用工方面,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实行“订单培养”“委托培养”。

  因企施策盘活僵尸企业。对已关停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腾笼换鸟”;对半停产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施策,逐一帮助解决困难、恢复生产;对勉强维持生产的企业,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引进技术、资金和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发展能力。

  积极化解政府、企业、银行债务链。全面摸清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总数,制定和落实清欠计划,一账一策限时化解;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的审批、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全过程、全身心、全方位服务,构建同舟共济、风清气正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责任编辑: 孙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