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蒙网 2018-12-21 11:28:00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法治赤峰和平安赤峰建设中的作用,日前,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实施意见》共七章29条。《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记者孟静航)